# 软件开源协议比较
|协议|是否适合商业使用|是否需要公开修改/衍生代码|
|-------|-------|-------|
|BSD|Y|N|
|Apache Licence 2.0|Y|N|
|GPL|N|Y|
|LGPL|Y|Y|
|MIT|Y|N|
|AGPL|N|Y|
|MPL|Y|Y|
|MsPL|Y|N|
|CDDL|Y|Y|
|CPL|Y|Y|
# 协议详细说明
## BSD(original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Original BSD license)
BSD 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使用者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BSD 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 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 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 Apache 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 BSD 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Apache Licence 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
GPL 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 GPL 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 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 GPL 严格要求使用了 GPL 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 GPL 协议,对于使用 GPL 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 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LGPL 是 GPL 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 LGPL 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 LGPL 协议的开
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 LGPL 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 LGPL 协议。因此 LGPL 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 LGPL 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 MIT(MIT)
MIT 是和 BSD 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所以也是对商用友好的协议。
## MPL
基于 MPL 协议的开源软件,修改版本必须保持其原始版权声明。如果发布了编译后的可执行文件,那么必须让对方可以取得 MPL 协议下程序的源码。
## MsPL
基于 MsPL 协议的开源软件,修改版本必须保持其原始版权声明。注意:不含商标授权。
## CDDL(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
基于 CDDL 协议的开源软件,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 CDDL 协议的代码
## CPL(Common Public Liecense)
基于 CPL 协议的开源软件,商业软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 CPL 协议的代码,但要承担代码产生的侵权责任

不同开源协议的区别